男女之間性癖好和性選擇或許從小就決定了—讀《性心理學》

和之前看《書淫豔異錄》一樣,好奇《性心理學》都寫了些什麼。書裡從醫學和心理層面講了關於性的方方面面。這是一本大部頭的書,只能將裡面印象深刻的地方做一個摘錄和思考。

“積欲過程最初是由精神和神經決定的,這裡就是激素控制著神經,使人有了想要性交的想法,當達到極值,或者說在解欲階段卻是由血管肉體來完成的。過程由精神向肉體轉換。”

“當性慾發動開始,眼部肌肉的緊張感加強,所以看上去眼球更大,更有光芒。”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總說那人看自己的眼神在發光,那是一種傾慕的表現形式。

“發欲帶往往集中在人體的出入口位置,比如口,乳頭,肛門,尿道。這裡的觸覺經過長期進化變得特別敏感。”突然想到,那些從小不是母乳哺育長大的人,是不是對性本身有些許排斥或更加渴望。也貌似從側面支援了弗洛伊德說排洩都會帶來快感的觀點。

“在青春期,春機發陳之際,青年男女會對音樂表現出格外的熱愛,大概就是在16歲左右,過了以後,這種熱愛就慢慢消退。”這也許是體內激素造成的,青春期,對性懵懵懂懂,任何形式的表現都是性展示的一種,而透過對音樂的熱愛來表現,以音樂為媒介來連線異性,此時音樂成為社交貨幣,大家有共同話題,更容易透過社交來了解異性,使懵懵懂懂的性得到些許的答案。

“成年人往往用自己的價值觀和感受去定義兒童的一些行為,比如見同性兒童在一起過於親密,就說同性戀,和母親太過黏膩,就說亂倫。”雖然現實世界裡,有些人有特殊癖好,也許都是受兒童時期的影響。但在兒童眼裡,在5歲以前對性別的認知還是很模糊的,所以不要用成年人的意識形態去理解兒童的想法。

經常聽到的校園霸凌事件,是否和兒童的快感來源有關。首先我們肯定是要抵制各種形式的霸凌的。但從性心理學的層面來看,兒童的性器官還未發育完全,無法體驗到準確的成人的性刺激和快感。而兒童也是有快感需求的,此時,肉體上的痛覺刺激或許可以帶來迷糊的快感,而兒童的整體價值觀和認知體系沒有完全建立,對於痛苦的理解也許也是有偏差的。是否有的兒童可以從施虐和受虐中得到類似性快感一類的感覺。SM的形成是否也和兒童早期的成長經歷有關。以上純屬猜想,切勿較真。

“竊戀:
有兩種心理動機。
一是透過偷竊這種行為本身來激發提心吊膽的情緒,而從此種情緒裡獲取性情緒的滿足。
另一種是,在男女春機發陳之際,覺得自己被性情緒所支配,而性在他們看來是罪大惡極的一種事物,為了迴避這種給自己帶來最大罪惡感的情緒,兩害取其輕,選擇以偷竊來緩解此種心理情緒。”

“斯賓塞在《心理學原理》一書裡,對此種情緒的分析有一段很有趣的討論,他認為戀愛是九個不同的因素合併而成的,各個彼此分明,每個都很重要:一是生理上的性衝動,二是美的感覺,三是親愛,四是欽佩與尊敬,五是喜歡受人稱許的心理,六是自尊,七是所有權的感覺,八是因人我間隔閡的消除而取得的一種擴大的行動的自由,九是各種情緒作用的高漲與興奮。”

其實書裡還有很多觀點,比如“婚姻貌似是一種長期的娼業,婚姻制度與人性相悖”,基於社會整體的意識形態,還是不討論了,有興趣的可以自行閱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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